河池市中医医院
掌上医院
喜讯!
12月31日,在河池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梁女士,成功办理了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业务,医保扣除后所需595.35元血费全部得到报销,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家住宜州的梁女士,因手术在市中医医院输注4.5单位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梁女士丈夫韦先生是一名资深无偿献血者,在河池曾多次献血,根据相关规定,其配偶的用血费用可以全额减免。经过临床医护人员的沟通,在他们办理出院手续时,直接向医院提交了相关材料,并很快成功办理了“用血直免”报销。
临床用血费用直免,实现了信息社会、数字中国的发展理念,让群众少跑腿。此前,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在医院用血后,要先交费,再去河池市中心血站办理报销,手续相对麻烦。现在直免服务启动后,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在医院住院用血即可直接减免用血费用,一站式操作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真正做到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须知
一、什么是“用血直免”?
“用血直免”是国家卫健委便民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用血直免”工作要求,将血费减免关口前移至医疗机构,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减免”。今后,在河池市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者,在辖区内医疗机构住院输血后,出院结算时即可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直接减免相应用血费用,不再需要到血站报销,免去了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的奔波。
二、如何实现直接减免?
实现“用血直免”的用血医疗机构通过“广西用血直免信息管理系统”与血站联网,患者出院前完成直免申请,由用血医疗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和拍照上传,患者出院时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相关费用先由用血医疗机构垫付。血站对直免系统中的减免费用进行核对,每月与用血医疗机构结算。
三、“用血直免”费用包含哪些?
“用血直免”所说的费用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交付的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即血液出库单价所包含的费用,不包括医疗机构进行的血型定费、输血前检验费、配血费及储血费等费用。
四、用血直免对象
无偿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注意事项:目前在本院可以办理用血直免的须是在河池市中心血站极其设置在河池市内献血屋和献血车参加无偿献血≥200毫升(复检合格)的公民,并按无偿献血在先,用血费用报销在后原则。
五、无偿献血可以享受的免费用血待遇
(一)在河池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200毫升(复检合格),并按无偿献血在先,用血费用报销在后原则。
(二)无偿献血量累计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且血液复检合格者,本人可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800毫升以下者,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起5年之内,本人可按无偿献血总量的2倍免费用血,5年之后可按无偿献血量的等量免费用血。血液复检不合格者,本人可按献血量的等量免费用血,均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
(三)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用血时,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起5年内可按无偿献血总量的2倍免费用血,终生按无偿献血总量等量免费用血,均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
六、办理用血直免所需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献血者的献血证、身份证原件。
(二)无偿献血者受益人用血:需提供献血者的献血证、身份证原件;用血者的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供能证明用血者与献血者之间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
(三)用血费用结算单包括:住院发票、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及医保结算单(已参保)。
(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献血者委托他人办理)。
(黄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