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中医医院
掌上医院
为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权益,满足医疗救助对象个性化诊疗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医疗救助政策迎来新调整。
医疗救助转诊是什么?
医疗救助转诊为救助对象在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治疗,因病情变化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或病情平稳可转下级医疗机构时,按医疗机构等级进行转诊。
哪些人员需要进行转诊?
(一)一类人员: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统称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二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三)三类人员:城乡困难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四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人群。
转诊遵循什么原则?
医疗救助对象就诊时,应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原则。
转诊的条件是什么?
患者在本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明确诊断或不具备诊断条件;所患疾病在本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所患疾病经治疗后可转往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以下几种情况的患者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纳入特殊转诊类别管理,可免于转诊备案:
1.急危重症、意外伤害患者到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甲类及乙类传染病一经确诊即可入院治疗,不需转诊。遇重大疫情暴发时转诊工作须以疫情防控为重,可就近就医,防止传染源扩散。
3.精神类疾病患者,可在具备相应诊疗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
4.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五种纳入重特大疾病管理的病种。
5.全区统一规定的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门诊治疗。
6.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罕见病目录》病种。
7.14周岁以下儿童、60周岁以上老人、临产分娩或孕产期并发症需治疗的患者。
8.受国家或自治区专项资金扶助进行治疗的特殊疾病项目可在指定医疗机构直接办理住院,不需转诊。指定医疗机构需向辖区内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备案。其医药费用应在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报销后,按专项经费补助政策或经费使用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9.在上级医疗机构诊治后病情稳定,可转回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患者。
10.因病情需要在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医共体/医疗集团间流转,无需办理转诊。
举例:王某在路边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可以直接到河池市中医医院就诊。
√ 正确做法:在河池市中医医院办理住院,病情好转出院后,直接一站式报销。
× 错误做法:回身份认定地办理转诊或救助费用先自行垫付,后续回身份认定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报销。
医疗救助转诊办理流程
1. 基层看病、药店买药:直接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优先选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看病,也可在定点救助药店买药。出院/购药时,医保、大病报销、医疗救助直接同步结算,不用自己垫钱、不用来回跑腿报销。
2.到市内二级、三级医院:必须先办转诊。如果基层医院看不了,需要转到县里、市里的二级、三级定点医院治疗,一定要先在基层就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举例:张三在河池市某乡镇卫生院看病,病情需要转到河池市中医医院治疗。
√ 正确做法:在乡镇卫生院办好转诊手续,再去河池市中医医院就诊,出院直接一站式报销。
× 错误做法:没办转诊直接去河池市中医医院,医疗救助费用需要自己先全额垫付,之后再拿票据回身份认定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报销。
3.转区外医院、跨省就医:需三级医院转诊。如果市内医院设备、技术有限,无法确诊或治疗,需要转到区外医院看病,必须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举例:李某某在河池市中医医院就诊,病情复杂无法确诊,需要转到区外的医院治疗。
√ 正确做法:在河池市中医医院办好转诊,到区外医院就医出院后,直接一站式报销。
× 错误做法:未办转诊直接外出就医,救助费用先自行垫付,后续回身份认定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报销。
转诊证明是长期有效吗?
区内转诊:20天;区外转诊:30天;
同一疾病180天内多次住院:首次转诊证明一直有效,不用重开;
有效期内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登记,需重新开具转诊证明。
不按规定转诊会有什么后果?
无法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即不能在医院直接报销医疗救助部分)。
需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身份认定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